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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曦文学 > 李宪萧姵 > 第654章 赠宝马,杨再兴归心
 
奔雷剑杨春,是李宪在偃师虎头山庄认下的一个兄弟。是真正的江湖兄弟,既没有磕头,也没有烧香,却变成了生死不渝的兄弟。

杨春年长一岁,所以自称大哥,把李宪叫兄弟。整个飞狐军数万人,把李宪叫兄弟的只有杨春,再也没有第二个人如此放肆。

当大哥就要有当大哥的样子,所以奔雷剑杨春行走江湖的时候,除了完成本职工作之外,也很注意给兄弟李宪网络人才。

罗谦率部秘密南下卷山,杨春和安九娘在暗中注意各方动态,对于那些居心叵测之徒,总会给予适当的教训。

凡是准备对罗谦不利的官员,都收到了警告信。凡是准备对罗谦用兵的官员,最后干脆掉了脑袋。正因为如此,罗谦的两千四百铁骑,才能平安抵达卷山寨。

为了查清楚卷山寨周边的隐形威胁,杨春和安九娘对曹家庄秘密盯防过很长时间。

有一天晚上,杨再兴正在野地里练习枪法,结果让暗中经过的杨春大吃一惊。

老话说:卧榻之旁,岂容他人鼾睡?

卷山寨附近居然有杨再兴这种厉害人物,罗谦那个土匪头子绝对不是对手。居于这种认识,杨春最开始的念头,就是把杨再兴暗杀掉,防患于未然。

结果安九娘不同意:“大哥,你是如何跟随公子的?如果公子和你这种想法,当初在虎头山庄的地下密室,他就把你给杀了。我看这个小家伙虽然枪法惊人,但也不失为一条光明磊落的好汉。既然如此,你杀他干什么?”

爱情的力量可以摧毁一切,从古到今概莫能外。

安九娘一番话,杨春不能不重视起来。

但是,大宋的各大农庄,都有联防剿匪的责任。一旦曹家庄接到上面的命令,必须出兵对付卷山营的话,杨再兴实在太厉害,对罗谦的卷山营是一个巨大的威胁,这个问题也必须解决。

有一天,杨春带着安九娘来到灞陵桥镇的三英客栈,三杯两盏之后,杨春大发酒疯,自然就惊动了曹成。

曹成不过是横练功夫厉害,说到底就是一把子力气。结果被杨春三拳两脚打倒在地,只能回家搬救兵。

救兵没有别人,只能是小兄弟杨再兴。

杨再兴虽然枪法无人能敌,但是拳脚功夫却不是杨春的对手,打到最后两个人都不服气,于是决定挑灯夜战,并且规定比试三场定胜负:拳脚功夫、短兵器功夫、马上功夫。

杨再兴初出江湖,而且脾气耿直火爆,怎么可能是杨春这种老奸巨猾的对手?

毫无意外,杨春第一场的马上功夫输了,但是他的拳脚功夫胜了,剑法和暗器功夫也胜了。

最终结果:杨春2:1战胜杨再兴。

大丈夫一言九鼎,输了就输了。

杨再兴按照约定和杨春续年庚,结果两个人都姓杨,五百年前是一家。杨春大十岁,理所当然就是兄长。

父兄父兄,长兄代父。在“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”的年代,这不是开玩笑的。

杨春直接拿出长兄的派头:“我说兄弟,你这个样子肯定是不行的!方今天下大乱在即,正是英雄辈出,建功立业的时候,你窝在这里像个什么样子?上对不起天地,下对不起父母。好男儿志在四方,赶紧收拾收拾跟我走,多少大事还等着你去做!”

接下来,杨春就开始忽悠。从追魂枪的来历说起,说到萧姵十三岁战死,萧芸娘身中四箭死战不退,李宪千里大迂回打垮完颜婆卢火。

少年都有英雄梦。

杨春把各种经过说得跌宕曲折,惊心动魄,具有极大的诱惑力。杨再兴作为不世出的一员虎将,驰骋疆场是他的夙愿,当时就动心了。

杨春话锋一转:“兄弟,卷山寨的二寨主罗谦和为兄是过命交情。他此前是土匪,幡然醒悟之后来到这里,那是要干大事的。按照兄弟你的本事,我可以让罗谦把两千四百铁骑交给你指挥,今后在疆场上叱诧风云,那才是横行天下的大丈夫!”

听到这里,李宪才知道罗谦出兵之前,杨再兴所说的要答应一个条件,究竟是什么意思。

按照奔雷剑杨春的想法,实际上是让杨再兴出任卷山营营长,罗谦从苍山带过来的两千四百骑交给他指挥。

杨再兴的龙舌凤尾枪,应该能够抵挡完颜赛古的莲托龙舌枪。卷山营的战斗力至少可以提升五倍,完全可以在大河两岸横冲直闯。

李宪在完颜赛古手中吃过大亏,不由得怦然心动。

可现在的情况很清楚,杨再兴并没有到卷山寨,说明他还没有最后决定。

“李大哥搞错了。”杨再兴摆摆手:“我已经答应杨春大哥,因为无涯子的绿林贴才耽误下来。曹家庄经过两年前的那次变故,二郎和四郎不幸阵亡,防御力量差了很多。如果金琮带人来袭,肯定挡不住的,所以我才没走。”

“其实杨春大哥和曹大哥已经达成一致,曹家庄每年多余的粮食都卖给卷山寨,安重高于市场价全部收购。不仅如此,罗谦还拿出五十万贯放在曹大哥这里,请他帮忙不计数量采购粮食和食盐,所以我相信他是要干大事的。”

李宪明白了:“你既然已经答应出任卷山寨的马军统领,罗谦出兵保护曹家庄是没有丝毫意外的,你们还担心什么呢?”

杨再兴有些不好意思:“曹大哥的想法是借兵,而不是让罗谦直接出面。”

李宪恍然大悟:如果罗谦直接出兵,外人很快就会联想到曹家庄的力量不行了。一旦罗谦把部队收回去,居心叵测之徒很可能卷土重来。唯一的办法,就是曹家庄突然出现一支精锐骑兵,而且是属于自己的骑兵,这样才能彻底震住宵小之徒。

“曹大哥,你挑选一名向导!”李宪随即扭头叫道:“吴小琴过来一下!”

吴小琴她们的女兵在另外一堆,闻言闪身过来:“公子有何吩咐?”

“你稍等一下!”李宪从皮包中摸出独有的铅笔和一个小本子,借着火把光亮飞快地写了几句话,然后递给吴小琴:“带领你的小组跟随想到连夜出发,赶到郏城把这封信交给安九娘,快去快回!”

曹成直接把他的三弟叫过来:“李兄弟,你想干什么?”

李宪也不准备继续隐瞒:“既然大家都是过命的交情,我也没有必要藏着掖着。罗谦并不是土匪,而是飞狐军苍山独立团团长,他们来到卷山寨是我下的命令。我刚才给安九娘写信,是让罗谦立即抽调八百骑秘密赶到曹家庄。”

“从今天开始,杨再兴就是飞狐军卷山营营长,暂时属于罗谦的苍山独立团编制,这八百骑就是他的亲兵,今后驻扎在曹家庄,所有的开支由我承担全部费用。一旦发生重大变故,杨再兴可以调动整个卷山营两千四百骑。”

说到这里,李宪对陈团说道:“去把我的战马牵过来。瞪什么眼睛?让你去就赶快去!”

金玉赤骝,是当初萧芸娘在牟驼岗马场亲自物色,第一猛将李奚骨降服的宝马,曾经跟随李宪纵横大漠。

“再兴兄弟,出门在外我也没有什么好送给你的。这匹金玉赤骝曾经跟随我征战大漠,立下过血汗功劳。它的爆发力强,耐力足,一日夜可以很轻松跑五百里。如果需要的话,也可以跑八百里。今天送给你,让它随你立功去吧。”

李宪把缰绳塞到杨再兴手里,杨再兴仿佛还在做梦:“这,这,这怎么可能?”

“怎么不可能?”李宪心里难受得眼泪都快下来了,但还是故作豪爽:“他娘的,朝廷牟驼岗马场两万多匹战马,也只有这么一匹能被我看中,可惜跟着我糟蹋了。俗话说:红粉赠佳人,宝马赠烈士。金玉赤骝跟随再兴兄弟,和龙舌凤尾枪那才是相得益彰。马鞍桥上还有一张铁胎弓,也一并送给兄弟了!”

像金玉赤骝这种万里挑一的宝马,属于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,你拿十万贯也买不到。李宪一出手就石破天惊,让在场的男女老少数百人目瞪口呆。

杨再兴足足愣了三分钟,突然醒悟过来翻身拜倒在地:“江湖盛传追魂枪义薄云天,杨春大哥也多次说起,我原来还不相信,甚至狂妄地想找你比试枪法。此刻我终于明白追魂枪三个字的含义了。公子在上,水里火里我杨再兴如果皱一下眉头,必定万箭穿心而死!”

一听万箭穿心,李宪顿时脸色煞白,气得暴跳如雷:“胡说八道!什么水里火里,什么万箭穿心?简直就是放屁!保存自己才能消灭更多的敌人,这是给你的第一条军令。如果你今后在战场上一味蛮干,老子定斩不赦,记住没有?”

李宪想想还不行,万一冥冥之中存在宿命,杨再兴突然和大股敌人遭遇,一个应变不及,又会变成固有的历史,那就麻烦了。

从皮包里摸出一个长条形皮套塞到杨再兴手里,李宪这才松了一口气:“我在江湖上还有一个身份,那就是李半仙,人们传说我是九天玄女的再传弟子。这就是我的千里眼,在草原上可以发现五十里外大股骑兵扬起的烟尘,二十里之内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,能够让你提前采取妥善的战术动作。”

为了这个杨再兴,李宪算是把自己的老本都赔进去了。

万里挑一的宝马也就罢了,好歹还有机会见到。千里眼可不一样了,是传说中神仙才有的东西,顿时全场惊呼失声。

杨再兴的手都开始颤抖:“千里眼?”

李宪点点头:“是的,人们都这么说。实际上在二十里之内的效果最好,不信你现在就可以试试看。”

不管是羡慕还是嫉妒,反正要恭贺杨再兴同时得到两件宝贝,所有人纷纷起立敬酒。

恰在此时,一条黑影从天而降,就落在李宪和杨再兴身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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