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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曦文学 > 重生后我成了拼爹界杠把子 > 第九百四十二章节 计划
 


  老先生的屋子是早就收拾好的,也是他在晏家时一直住的屋子。屋里被七寻放了一枚下品的冰灵晶,此时格外凉爽。

  放下行李,灵素放了一盆温水,递了毛巾,道:“您先打理一下,我帮着寄奴安放行李去。您若是累了,便在床榻上躺着歇一歇。”

  这一路行来,灵素哪能让老先生热着?因此这会儿,只洗个手脸也就是了,至于累,却也是不累的。

  “你和寄奴且去安置东西,让小寻给我送壶茶来。日头都快落山了,哪用歇着?”这会儿若是睡一觉,那夜里还怎么睡?老先生摆了摆手,打发了灵素。

  灵素笑着应了,也不用她吩咐,七寻和灵玉,已经一个端着茶壶茶杯,一个端着点心水果,送了进来。

  等到老先生洗了手脸,七寻把脸盆毛巾收拾走,灵玉陪着老先生喝茶。

  七寻放好东西,便去给灵素和寄奴搭手,其实也没什么要安置的,不过是把些平日里老先生惯用的东西摆放好就成。

  七寻还问寄奴:“寄奴哥,你不是负责药材和成药生意吗?怎么有空过来?”

  李寄奴笑道:“正好忙完,赶回来看望先生,遇上了姑娘去接先生,我想着也好久未曾在先生身边服侍了,近来又不必出门,索性送先生过来,陪他老人家几天。”

  “寄奴哥,你不会到现在还没成前吧?”要不然,好不容易回来一趟,总得去家里陪陪老婆孩子不是?

  又或者,他把家安置在了别处?

  七寻觉得这个不大可能,毕竟老爷子还在临江县呢。

  李寄奴听得脸一僵:“还,还没成家。”

  七寻惊讶,陈爷爷可是把李寄奴当成亲孙子的,名为主仆,实为家人,他老人家竟然没催寄奴哥的婚事?

  李寄奴哪看不出七寻在想什么,脸一红,道:“老爷子自是催了的,只是,我暂且还没生出成家的心思。何况天南海北的跑,又哪里顾得上?真把人娶回来,也是耽误了人家。”

  老爷子显然在外头听到了李寄奴的话,哼了一声:“这小子哪里是没姻缘,他就是瞎犟,看上他的是个官家小姐,他觉得自己配不上人家,一直拖着呢。偏那姑娘也是个死心眼,至今也没说亲事。要我说,这才是真耽误了人家姑娘的青春。你们也帮我劝劝他。”

  姐妹三人听了,都很惊讶。

  七寻和灵素就在李寄奴身边。七寻便用眼神询问李寄奴,老爷子说的是真的?

  李寄奴无奈道:“别听先生瞎说,没有的事。”

  老爷子在外间里笑骂:“你倒是胆子大,编排我瞎说?”

  李寄奴忙道:“先生,我不是那个意思。我是说......”

  “你是说啥?行了,不愿意没人勉强你。”

  两人隔着里外间,给怼了起来。

  七寻和灵素相视一笑。

  七寻低声道:“寄奴哥,陈爷爷肯定不会乱说,你又说不是那么回事,那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

  李寄奴无奈:“小孩子家打听这个做什么?再则,这哪是你们小女郎该关心的?”

  说完便不理七寻。

  七寻:......瓜吃到一半,没了?难受!

  再说了,她这么大个人了,不算试炼塔那几十年,也有二十岁了,怎么就小孩子了?

  李寄奴怕她再说什么,忙拎了自己的行李:“我去收拾我的东西了。”

  这院里自然是有他的房间的,只是他服侍老爷子,夜间一向是在老爷子外间的罗汉床上将就,所以只管把他的行李放到自己的房间就行,并不用收拾。

  七寻和灵素便也没管他。

  老全爷已经安顿好马车,正过来问,晚膳要怎么准备。

  灵素道:“晚间老宅里请师父过去,不在家吃。全爷爷您不必管我们。”

  这是在车上,灵素就和老爷子说过的,老爷子并无异议,左右以前他在晏家村时,也常被请去老宅里用饭。

  老全爷便没再多管。早膳时猴哥准备的多,那些牛肉和面条都还剩了不少,猴哥用了冰镇,即便天热也不会坏,老全爷晚上想吃,只管热一下就好,倒也方便的很。

  姐妹三陪着老爷子在屋里喝了会儿茶,吃了几片西瓜,李寄奴也没出现。不过小九灵烨跑了过来,说是老宅里已经准备好晚膳了,请他们过去用膳,李寄奴这才出来。

  一行人往老宅里去。

  看着晏家村一派田园风光,老爷子感叹:“我这一生也曾去过许多地方,然而每次来晏家村,还是觉得这里最适合养老。隔上两月,若是不来一次,总觉得不舒坦。”

  “那您以后就来这里养老就是了。若是觉得住在我们家不舒服,回头我给你选风景最好的地方,给您建个最适合养老的院子。”

  总住在晏家确实不是那么回事,主要是不清净。隔壁便是藏书楼,总有学子往来。

  老爷子想了想,便道:“回头我自己也瞧瞧,看有没有合适的地方,是得建设个小院子才行。就记在寄奴名下,等我百年后,那院子就留给他。”

  以李寄奴的身家,现在真不缺个乡间的小院子。

  但是七寻自家人知道自家事,以晏家村现在的灵气,虽然和洞天福地远远没法比,但常住此处,养身健体是肯定的。

  关键是,以晏家村现在的发展,这里以后必然会更好,外人想在这里有个院子,那可是真不容易。因为晏刘两氏,是绝对不会把这附近所有属于晏家村名下的土地,卖给别人一分的。

  因此这个院子,绝对物超所值,属于有钱买不着的,留给李寄奴,等他百年后,也算是全了老爷子对李寄奴主仆一场的情份。

  灵素知道她师父的心意,笑道:“听师父的,我必给师父办的妥妥的。”

  李寄奴也没反对,他要是不接受这份馈赠,老爷子是绝对不肯要他在身边服侍的。老爷子总觉得,他现在有了自己的事业,很不必一直留在他身边。

  但其实李寄奴之所以还愿意出门负责药材的生意,一是那是他家姑娘的生意,姑娘是老爷子唯一的传人,他自要帮他家姑娘管着的。

  二,也是因为老爷子身体如今还健郎,又教授了那么多学徒,现在身边也不缺少服侍,所以他才能放心出门。再过几年,他是无论如何,也要留在老爷子身边的。

  而且寄奴也知道,他家姑娘是修士,没办法服侍老爷子左右,老爷子身边,也只有他来尽心了。

  因此灵素要建院子,老爷子要给他,他便收下,如此老爷子和姑娘心里都能安然些。

  李寄奴笑道:“我听先生和姑娘的。那院子若建好,先生既要留给我,可不能不许我来住。”

  老爷子听得一叹:“你呀,如今在药材行业里,也是响当当的一个李大掌柜,偏你自己不争气,非要往我一个老头子身边凑。年青人,自当立业。素儿给了你施展自己本事的机会,你若不用,真是白瞎了你一身的本事。”

  李寄奴笑道:“本事也是您和姑娘教我的。您不是说过,万事左不过一句自己乐意?我乐意待在您身边,还不成?”

  对李寄奴而言,老爷子就是家。

  老爷子要是不在了,他连家都没了。以前他还想着,老爷子不在了,他还有姑娘要服侍,可姑娘是个修士,是不会留在这里的。那他唯二能做的,就帮着他家姑娘,把姑娘的那些产业给照管好,并代替他家姑娘,在老爷子面前尽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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