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末慎防"厂家直销"忽悠
宣称“厂家直销”,所售服装却有十几个不同厂家生产的品牌,12月11日上午,浦城县城关工商所在辖区跃进市场就取缔了这样一个离奇的“厂家直销” 点。
品牌杂乱:“厂家直销”子虚乌有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,原本空旷的市场入口处搭起了一个巨大的矩形尖顶帐篷,“石狮厂家服装直销,断码大削价”大红横幅广告分外醒目,挂满衣服的帐篷内,长廊支架上悬着3块“原价158元,现价50元”的塑料标牌,煞是诱人。面对执法人员,当事人既不能出示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营业执照,也不能提供任何一个服装厂家的相关授权或委托证明。经初步清点,当事人尚未售出的150多件上衣里,就有“晋江”、“香港”、“石狮”等地不同厂家生产的品牌多达十几种,此外,还有部分产品找不出任何厂家标识。从外观来看,这些服装质量也参差不齐,最典型的是有的无服装型号规格和洗涤图形符号及说明,有的标签全是英文,没有中文厂名厂址,有的干脆连商标、标签、吊牌什么都没有,这样的“厂家直销”,又从何说起?
价格欺诈:“原价158元”无据可考对于“原价158元”的质问,当事人的回答也是前后矛盾,漏洞百出,一会儿说进货的时候石狮厂方就是这样定的,一会儿说这是衣服吊牌上的标签价,始终难以自圆其说。执法人员当场指出,当事人不能提供进货发票,也不能证明降价前确以原价158元的价格交易过,而且现场许多待售衣服标签、吊牌上并没有标价,所谓的“原价”根本无据可考。
谎言一经戳穿,当事人不得不承认:的确不是厂家直销,原价158元也是凭空臆造的,这批服装真正的进货价只有38元1件,广告上所以这样写是为了吸引顾客、生意好做。经过调查,当事人于11月27日投资7000多元,从石狮市香江路某批发店以每件38元的统一进货价,购进服装186件,然后以每件最高 50元的价格在浦城出售。当事人坦陈,如果遇到消费者“砍价”,45元或48元1件也卖。
年末岁首:不法行为高发期 元旦、春节两节即将来临,每逢这个时节,往往是不法商贩采取各种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高发期,以“厂家直销”名义虚构原价打折,甚至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,不过是其中常见的一种。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存在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,是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,国家五部委公布并于2006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》,对此做了明确规范:“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,其内容应当真实、合法”;“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,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、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”,零售商无论采取何种促销形式,在促销过程中都应严格遵守。
根据该《办法》,各地商务、价格、税务、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,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促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;涉嫌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。因此,消费者遇到不规范促销行为时,可参照各部门的职责范围,向有关部门举报予以查处。(来源:闽北日报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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